1. 上架販售環境用藥應符合法規:
根據行政院環保署頒布之《環境用藥管理法》,設計師如欲在 Pinkoi 上架販售「環境用藥」商品(包含但不限於:防蚊驅蚊、殺蟲劑、殺菌劑等用於環境衛生、污染防治用藥品或微生物製劑等),應先至「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」查詢了解欲販售的商品是否確實屬於環境用藥。如商品屬於主管機關對「環境用藥」之定義,設計師應確實遵守《環境用藥管理法》之規定,包含:
- 製造、加工或輸入環境用藥,依規定須取得「環境用藥許可證」或「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」(申請詳情請查看行政院環境署說明)。設計師若未取得核准許可,不可上架此類商品。
- 依《環境用藥管理法》規定,廣告及販售未經環保署登記核准之環境用藥,將處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。
- 作為環境防蟲、防鼠或誘引用途而不具殺蟲作用之天然物質產品仍需要依「環境用藥許可證申請核發作業準則」流程向主管機關提交申請,並由主管機關審核。審核通過後,免申請許可證。但天然除蟲菊精類作為環境用藥仍應申請許可證。
2. 上架販售環境用藥商品頁面標示規範:
已確實取得許可證或天然物質核可函文、依法可販售的商品,依「環境用藥廣告管理辦法」之規定,應於商品頁面註明以下資訊,以便消費者、主管機關及 Pinkoi 了解並查詢商品資訊:
- 廠商名稱
- 環境用藥許可證字號(天然物質核可函文字號)、環境用藥販賣業許可執照字號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字號
3. 違規上架商品處理辦法
如上架未經主管機關登記核可、不符合《環境用藥管理法》規定、或未於商品頁面標示許可證字號之環境用藥,經主管機關稽查、消費者申訴檢舉、或由 Pinkoi 獲悉及查核後,將直接下架或刪除商品,並記設計館警告一次,同時設計師應自行負擔主管機關之相應責罰;如違規情節重大,Pinkoi 得立即關閉設計館,並依設計館合約 7.6 項「罰金條款及重大違規事項」向設計館處以罰金或違約金。
相關資訊:
- 環境用藥管理法
- 環境用藥安全使用宣導網
- 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
- 環境用藥販賣業及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申請核發作業準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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